关于启用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和集中开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1-13 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次数:7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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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大 研院字〔2015〕25号
关于启用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和集中开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永利yl23411no1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内工大 校发〔2015〕28号)、《永利yl23411no1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永利yl23411no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永利yl23411no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规定》和《永利yl23411no1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等文件,对现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做了补充完善,在征求部分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形成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现启用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旧模板在新模板启用后自行废止),并要求各学院集中组织开题答辩,具体如下:
1.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博士、硕士研究生要在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全部课程的学习后,分别在第四学期末和第三学期末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未修完并通过个人培养计划全部课程考核的研究生,开题无效。就本学期而言,2013级博士研究生和2014级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要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
2.开题报告评审答辩会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协调,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小组)所在的学位点负责组建评审答辩小组具体实施。
3.本学期从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1月15日为集中组织开题报告答辩时间。各学院在此时间段内组织研究生集中开题答辩,并在开题前一周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汇总表”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将委派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专家和工作人员全程督导检查。
4.开题报告评审答辩会结束后,研究生需将修改完善并经导师确认的最终稿电子版开题报告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题报告最终确定时间以提交电子版时系统生成的时间为准,并以此时间为起点向后推1年后才能申请论文答辩。开题报告结束后,各学院需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和签字盖章的纸质开题报告按学号顺序排列后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存档备案。
5.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专家将按一定比例抽查开题报告。重点抽查评审结论为“通过”的开题报告的撰写质量和评审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开题报告中“修改报告”内容的完善情况。督导组将以“督导通报”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对达不到开题报告质量要求的,督导组将约谈该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6.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见各类研究生开题报告模板中的“开题报告说明”。
特此通知
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汇总表
5.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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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点击附件下载)